维清官方站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5112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【答疑】“超生”行为发生在今年1月1日前,会被处分吗?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6-3-29 11:15:43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依据新《条例》,党员干部在2016年1月1日前的超计划生育行为会被追究党纪责任吗?“廉洁利辛”为您答疑.基本案情欧阳某,中共党员,A省B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.欧阳某与孙某于1997年7月结婚,1999年8月8日生育一女,2015年11月11日,两人违反原《计划生育法》...

6308.jpg (26.49 KB, 下载次数: 526)

6308.jpg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
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小黑屋|深圳市维清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( 粤ICP备14038652号-2 )

GMT+8, 2025-5-10 11:45 , Processed in 0.046523 second(s), 14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